遂宁、南充、巴中、阿坝发布最新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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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权任南充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10月20日,南充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吴群刚提名,决定免去:
刘作鸿的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充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志权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充市公安局局长。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敏提名,免去:
龚晓虎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伟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勇任嘉陵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罗适任嘉陵区委常委
近日,中共南充市委发出通知:
同意:
张勇同志任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罗适同志任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常委;
免去:
王洪波同志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同意提名免去:
罗适同志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同意免去:
刘献文同志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以及,
同意王春艳同志任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委员、常委;免去何建新同志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常委、委员职务和南充市嘉陵区三级调研员职级。同意提名王春艳同志任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免去何建新同志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同时,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发出通知:
同意罗适同志任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宣传部部长。
免去刘献文同志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李映任中共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10月20日,中共巴中市委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李映同志为中共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决定免去:
魏文通同志中共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
刘尧任南江县副县长
10月21日,记者从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两条公告中获悉,经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尧同志为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万国同志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依当措任阿坝州副州长
10月21 日,阿坝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王国民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依当措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免去:
郑成香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何小康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职务;
许志英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 英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苏炳华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任 命:
何小康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代华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苏炳华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根据李洪勇本人提出辞去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洪勇辞去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唐鑫任大英县委委员、常委和县纪委书记
10月20日,遂宁大英县召开县级领导见面会,宣布遂宁市委关于大英县县级领导干部人事调整的决定。
遂宁市委决定:唐鑫同志任中共大英县委委员、常委,中共大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提名任大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免去刘仁军同志中共大英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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